2007年4月9日星期一

LA流浪记

人类总是喜欢去羡慕一些自己没法拥有的别人的东西。
张小娴在她的《禁果直味》里也有提到她想要另一段人生,她说想过另一段人生并不是厌倦了现在的生活,而是了悟人生的短暂。一生只有一个身份,好象也太沉闷了。
而我很羡慕蔡康永的那段生涯里遇到的一切,即使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完美,但是正式因为我没办法触及的。他从学京剧到学电影,遇到的,都很有趣味性。他的人生好象都被我很感兴趣的东西充斥着,于是我读完了他的《LA流浪记》 ,也把我觉得最有趣的一段放进来了。
如果上帝给我选择另外一段人生,10次机会,蔡康永的和李嘉诚的两者挑一,我想我9次也会选李嘉诚的吧,但很肯定,最后我还是想要蔡康永的人生。如果看完以后你也感兴趣,你可以去书店买回家看看,毕竟人类都很好奇,对别人的人生也一样吧。不过我建议你去迅雷LOAD下来看,明明不用钱就可以得到的,为什么硬要干傻事呢。

流浪遇见神

我的室友,安德烈?象牙,不呼吸免费的空气,只呼吸大麻。
  安德烈?象牙,英国人,白种人,苍白如纸的白种人,象牙小时候演过一部电影,《他乡异国》里的小配角,连开口说对白的机会都没有。可是不知怎么搞的,我竟然记得那张脸。等到开学前,我去UCLA的学生住宿服务中心报到时,我看看象牙,暗暗感到没道理的熟悉,我哪会想到这熟悉感觉并不涉及什么前世记忆,只不过是我看过他小时候演的电影而已。
  安德烈?象牙很惊讶我记得那部电影,可是他没兴趣多谈他的童星生涯:“那只是我的嬉皮老妈,出卖孩子,好换取更多上等大麻的犯罪记录之一罢了。”这是他为他演的电影下的注脚。听起来,他们家的习惯就是用大麻当作“度量衡单位”。
  安德烈?象牙进的并不是电影制作的研究所,他进的是医学院的药学研究所,研究麻醉药物的。我觉得他这也未免做得太明显了一点。
  “安德烈?象牙,你真的是来研究麻醉药的吗?你确定你不是来研究迷幻药的吗?”我问他。
  “康永,亏你还是来自神秘璀璨的东方,嬉皮之祖寒山子的故乡,竟然会妄想要分开麻醉药跟迷幻药?麻醉药解放你的痛苦,迷幻药解放你的灵魂。你知不知道东南亚最近走红一种药,是我们药界专门给兽医阉狗时用的麻醉药?万流归宗,没有人是孤岛,分什么麻醉和迷幻药?”
  “你的祖国,英国,有悠久的嗑药传统,你又何必跑到加州来研究迷幻药?”我问。
  “迷幻药的研究嘛,没错,我们英国算是领导过一点风骚,大小说家赫胥黎写的《众妙之门》,正是研究LSD的老经典……”
  “咦?《众妙之门》是那个赫胥黎写的?”
  “是啊,就是写《美丽新世界》的赫胥黎写的啊。”
  “UCLA电影系出过一号超级摇滚巨星,叫吉姆?摩里逊,不就组过一个乐团,叫做‘众妙之门户’的?”我问。
  “正是,就是吉姆?摩里逊向我们英国的赫胥黎大佬致敬,感谢赫胥黎一掌推开了LSD的众妙之门。”
  “象牙室友,我们这位吉姆?摩里逊,后来是嗑药嗑到挂的吧?”我问。
  “康永,你们东方不是早就了解生命是周而复始的循环吗?摩里逊的摇滚生命,因LSD而始,由LSD而终,不是再合适不过了吗?什么叫‘嗑药嗑到挂’呢?”
“你不觉得摩里逊可以活久一点吗?如果大家这么喜欢他的音乐?”我问。
  “嗯,我不知道……活久一点……发胖,变老,变无聊……这样好吗?这样,我们就没有吉姆?摩里逊灿烂燃烧的传奇了……”
  我渐渐发现象牙当初愿意跟我做室友,恐怕跟我是东方人很有关系,他说不定以为我来 自的地方还有鸦片铺哩。他要是知道我连鸦片都没看过,一定很失望。
  “象牙君,当初搭配室友的时候,我们两个开出来的征室友条件,不是都有一条‘不抽烟’吗?”
  “是啊,有啊,怎么?康永,你想破戒抽烟吗?”
  “我抽烟?……不是我想抽,是你在抽,你抽了很多次了呀。”
  “我抽的是大麻,不是香烟。香烟会害人得癌症,大麻不会。大家不找抽香烟的当室友,是因为吸到二手烟会得癌症,死翘翘。吸到二手大麻,不会死翘翘,只会轻飘飘,如果你在征室友的时候,声明你常在屋里抽上等大麻,我保证想当你室友的人,会排队排到我们巷口去。”
  “象牙君,你们医学院也超竞争的,你怎么能这么放松?”
  “放松,不见得成绩会不好。”象牙君缓缓移腿,来了个观音趺坐。“就算成绩不好,大不了转到节奏慢一点的学校去。”
  我想大概少林寺的节奏比较适合象牙君吧。
  “我们加州大学,也就是人称的UC,共有九所分校,这九所分校当中,学术地位最高的,是UC柏克莱分校,即赫赫有名的伯克莱大学是也。至于最常被报导的分校,则是UC洛杉矶分校,即我们UCLA是也,常被报导,是因为老跟电影、足球、名人急诊的新闻沾上边。可是,UCLA九所分校中,隐而不显、暧暧含光,只有‘内行人’知道的,你知是哪一所分校吗?”
  “不知。”我回答,“难道有一所UC大麻分校吗?”我冷笑一声。
  “呀!果然是来自东方有智慧的人!”他欢然抚掌,“加州大学,校名以UC开头的九所分校当中,默默无闻的UC圣塔菰滋分校,正是迷幻药大师们的大本营也!”
  跟象牙君合住一屋以后,有次开车去超市的路上,看见停车场上出现一辆破游览车,车上鱼贯走下一群人,看起来并不太老,可是每一位都眼神涣散,脚步虚浮。我起先也不知道他们是何方人物,还以为是疗养院一类的机构载病患出来“放风”,让大伙出门走动走动,呼吸新鲜空气的。
谁知这一车怪人,竟让当时在我旁边的象牙君非常兴奋。他压低嗓门说:
  “康永,你知道这一车是什么人吗?”
  “什么人?”我反问,“看起来都有点故障的样子,是一群退休的拳击选手出来开同学会吗?”
  “我知道他们的样子很恐怖,可是他们是有‘主人’的,不是随随便便的流浪汉哦。”象牙君说。
  “他们的‘主人’是谁?”
  象牙君正一正脸色,凛然回答我:“这群人的主人,乃是‘感恩的死人’。”
  “‘感恩的死人’?”我噗嗤一笑,“活着的人,感恩来感恩去的也就罢了,都死人了还要感恩,会不会太累?”
  “‘感恩的死人’,这个摇滚乐团,乃是魔界老祖,迷幻药境销蚀脑汁之王。这个乐团唱的歌,都是用来歌颂迷幻药之王,LSD的。”他说。“乐团最红的时候,有几十辆游览车的信徒跟着全国跑,乐团巡回到哪,这些游览车就跟到哪;车子开到哪,LSD就嗑到哪;几十年搞下来,乐团也老了,信徒也老了,吃不下那么多LSD的,就闪了;吃得下那么多LSD的,就死了;介于吃不下与吃得下之间的,就是你看到的这一车‘存货’了。”
  “这些‘存货’好像连路都走不好了,好悲惨。”我望着这些追随“感恩的死人”晃荡半生的信徒,有的在路边买了冰淇淋,却吃得很慢,冰淇淋渐渐融化,让我联想到他们的脑子。
  安德烈?象牙也看着他们,眼中却流露奇异情感:“康永,也许他们并不是很悲惨。”
  “他们这样还不悲惨?”
  “也许他们很幸福。”
  “他们这个样子,怎么可能幸福?”我说。
  “他们只是把这个鬼样子,留在这个世界,也许他们早就‘移民’到幸福的那个世界去了。”
  我看看苍白象牙君,没有再回嘴。如果要搞成这个鬼样子才幸福,幸福的代价可挺大的。
  不过,谁知道呢,非洲少女把十几个金环框在脖子上,搞到金环拿掉,头就抬不起来,说不定心里也觉得幸福呢。
  LSD,一九四三年,被化学家赫夫曼合成出来。LSD出现以后,越来越多名流学者为之倾倒,像出版《时代》和《生活》杂志的路氏家族,如此德高望重、权倾一时的文化掌门人,尚且很起劲地出大钱,赞助哈福大学教授提摩西?灵蕊,要他好好研究LSD,造就了学术界一代迷幻大师。
这都已是四五十年前的事了。然而,拜我象牙君室友之赐,我竟然跟着位传奇的提摩西?灵蕊,发生了跨越时空的联系。故事开始于,我喝下一杯可乐。
  聊起这所加州大学的圣塔菰滋分校,象牙室友倒给我一杯可乐,装在玻璃杯,还加了冰块,叮当作响。
  这很可疑——丢给我一罐可乐,让我自己拉开,这才正常。竟然会替我倒好在杯里,还代加了冰块,我应该立刻就起疑的。
  可是我没有任何怀疑,咕噜咕噜就把可乐灌了下去。我的脑子,正被“迷幻大学”的奇特概念给塞满了,哪会在乎可乐的事。
  “照你的说法,这所加州大学的圣塔菰滋分校,连教授们都整天在嗑药啰?”我问。
  “他们不必整天嗑药,他们只是用心研究迷幻药。”象牙君瞟我一眼:“难道法学院的教授整天都去犯法、医学院的教授整天都打针吃药吗?”他拿了四五本书给我看,都是三四十年前的旧书,作者照片看起来都挺神气的,不是哈佛、就是耶鲁的年轻教授。
  “这些人现在都聚到圣塔菰滋去?”我问。
  “嗯……如果还有点神智的话……”
  “那这位提摩西?灵蕊呢?他现在也在圣塔菰滋分校吗?”我问。
  “不,康永,他不在圣塔菰滋,他在你刚刚喝掉的这杯可乐里。”象牙君指指我手上的空杯子。
  “我不懂你的意思?”我很困惑看看受伤的空杯子,里面除了半融化的冰块,什么都没有。
  “康永,LSD大师提摩西?灵蕊,已经死了。”
  “那又怎样?”我问,“为什么他会在我的可乐里?”
  “康永,我刚刚把灵蕊大师的骨灰,溶在你的可乐里,亲爱的康永,恭喜你,你已经跟大师合而为一了……”象牙君举杯祝贺我。
  我张大嘴巴,好几秒说不出话来。
  “……象,象牙君……你给我喝骨灰?……你,你怎么……”
  “你不先谢谢我吗?康永,”他眯起眼睛,“你知道这有多珍贵吗?你知道有多少人愿直接用鼻子把大师的骨灰吸进他们的灵魂里面吗?”
  我比较镇定下来,我露出微笑:“我差点被你骗到了,你怎么可能有灵蕊大师的骨灰,哈哈……”
  “康永,你知道灵蕊大师埋葬在哪里吗?”他露出邪恶的笑容。 “在太空……”象牙君悠然神往地抬起头来,“提摩西?灵蕊的骨灰,得到太空总署的特许,被携带到太空去,飘撒在无穷无尽的太空中了。他老人家在地球上被埋没了这么多年,毕竟最后能安葬在浩瀚宇宙之中,总算符合他一生迷幻的功业了。”
“这个方法不错。”我说,“费用很高吧?”
  “是很贵,购买辆车的。”象牙君说,“不过,提摩西?灵蕊的信徒里,多的是有钱人。你知不知道美国现在台面上的人物,念大学时,正是LSD最走红的时候,只要试过的人,总觉得欠了灵蕊这些人一点什么吧。”
  我吁了口气:“既然如此,我也很为你们家灵蕊大师感到高兴,不管他现在正飘到木星还是金星的旁边,只要他没飘到我的肚子,我就祝福他早日超生,生生不息。”
  “康永,你怎么不相信我呢?”象牙君从口袋掏出一支比牙签粗一点的小玻璃管来:“这就是灵蕊大师的骨灰,我刚刚忍痛撒了两粒在你的可乐里。”
  象牙君看我在发呆:“你生气啦?”他问。
  “没。”我耸耸肩:“我所来自的地方,连血都可以直接趁热灌到肚子里,吞一点骨灰,很难有感觉。”
  象牙君从刚才就一直在那边满天神佛、高来高去,直到此刻,才像被大头针戳了一下,一屁股坐倒:“……你,你们国家的人,直接生饮鲜血?……”
  “象牙君,我们那里并不是把动物的血直接装瓶子在便利商店里面卖的。我们只是对某些动物的血比较感兴趣,比方说,有时候我们会把活蛇挂起来,用刀一直线割开来,摘出这条蛇的胆,挤出这条蛇的血,一起泡在小酒杯里喝下去。”
  “你,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?……”象牙君苍白的脸有点泛红,喝血这事,似乎让他有点兴奋。发现自己的室友是来自东方的吸血鬼,也许符合了迷幻界人士的某个幻想也说不定。
  “我们通常很少直接喝血的啦,我们比较常把动物的血凝结成一块一块的,丢进沸水里煮熟来吃。”
  “吃……吃血块?什……什么动物的血块?”他持续兴奋中。
  “鸡的血,鸭的血,猪的血……”我算了算,觉得不够多,有点气势减弱,难以持续,就再补充一句:“如果你是在一个叫四川的地方,吃这种沸水煮的食物,那除了血块之外,你还可以在那个沸水锅里看到兔子耳朵的软骨,长长的……”我用手比出兔子耳朵的样子,继续说,“另外,也能找到猪的喉管,也是长长的……”我又比一比喉咙部位,继续说,“还有,很少能吃到的,猪的牙龈……”我又把嘴唇掀开,把牙龈展示给他看。
  哼哼,四川火锅才是地狱火海的缩影,我辈尚且不动声色,纳于腹中,哪里会在乎什么灵蕊大师的两粒骨灰呢。
等我耍完狠,象牙君吁了一口长气。
  “亲爱的康永,我知道你们东方的食物,真得很厉害,可是,再怎么厉害的食物,吃下去也就是拉掉了,都是徒劳无功地白忙一场……”
  “那请问有哪一国的食物,是吃下去以后,不是拉掉算了的吗?”我问。可是,我说话 时忽然觉得脚底冷飕飕的,好像有小小的风灌进鞋子里,我有点纳闷,把脚抬起来看看是不是鞋子哪里裂开,有缝漏风进去了?结果并没有。
  象牙君看着我的动作,露出了古怪的微笑。
  “脚底有点凉飕飕的,对不对?”他问。
  “咦?是你开了电扇吗?”我问。
  “没有,康永,我们屋里没有电扇。”
  我根本不懂我怎么会离谱得提到电扇,忽然,有点警觉了。
  “你怎么知道我脚底凉凉的?你是不是在我的可乐里还加了别的东西?”我有点惊慌,冷气从脚底心,一小股一小股,咻——咻——地蹿上来。
  “康永,你刚刚问我,有哪一国的食物,是吃下去以后,不是拉掉算了的?我还没回答你,答案是:我们这一国的,我,以及提摩西?灵蕊这一国的。我们吃下去的东西,不会让你拉掉就算了,而是打开一扇又一扇你自己都不知道的,藏在你里面的大门,这正是大作家赫胥黎所命名的‘众妙之门’是也。”
  “你,你真的在我可乐里下药?”我这句话出口以后,听起来却有点遥远,像房间有另一个我坐在别处说了这句话。
  “像我们这么敬爱灵蕊大师的人,怎能让他的骨灰随随便便就被吃掉,当然还是要照他生前的威风气派,他老人家到了哪里,众妙之门就开到哪里。他老人家既然到了你的可乐里,众妙之门也得在你的可乐里打开呀……”
  照这个逻辑,那大师走到了我肚子里,众妙之门岂不是也得开到我肚子里了?
  可是,我这时已经顾不了逻辑,因为我早就冷到弯腰,抱住我的膝盖,只顾着踩踏着两脚想驱散一点不断蹿上来的冷风。
  我依然努力要跟象牙室友保持理智的谈话,可是他没怎么理我,自顾自放起了“粉红佛洛依德”乐团的唱片,我从没这样听过音乐,像是从我里面放出来的唱片,我想跟象牙君讲这件事,可是我的眼球扫了房间的两个角落,都没看到象牙君,等我眼球扫到第三个角落时,我发现了象牙君,我不可能不发现他——
象牙室友,已经不声不响地变成一个比我大五倍的巨人,躲在角落里,像恐龙从树梢探出头来。眼前景象虽然令人骇异,可是怪的是我似乎一点也不惊讶,我只是继续抱着膝盖跺脚,要把脚上的冷气跺散。可是我一低下头,就发觉脚不冷了,我喃喃自语着:“……脚不冷了,象牙君却在旁边变成这么大的一只巨人……真是的,没事变成这么大的巨人干什么呢?……”
  我为了守住我的心智,不断大声描述自己的感受,一秒钟讲两三个字,边讲,还边检查自己有没有用对字汇,好像这是什么不得了的论文发表一样。
  “闭嘴啦!”象牙君笑着拉起我来,上了车,他载我去美术馆。
  美术馆在展一些新红起来的年轻艺术家的东西,展览厅被布置成黑房间一间一间的。黑暗中,象牙君探头近来,说:“我找到一间很不错的。”
  我跟着象牙君,进了另一个很大很大的黑房间,四面墙都像电影银幕一样,放着黑白影片,连天花板也在放影片。每个墙的影片内容,都是一个年轻人在跳舞,可是影片是慢动作拍的,所以每个年轻人都在慢慢地跳舞。
  “这是一个意大利人做的,酷吧,我希望家里也能弄成这个样。”象牙君说了几句话,大概是这个意思,我没在听,我出了黑房间,来到这场特展的外面大厅,我看到了一个真人大小的雕像,是梵蒂冈教宗被天外一颗陨石砸死在地上的雕像。旁边还有一扇破掉的窗户,显示这颗陨石是从窗户飞进来的。
  我对着这个雕像,当场就跪拜下去。
  其他观赏者当然有点惊讶,没有一个人跟着学我跪拜下去的。他们可能以为我是非常虔诚的教徒,对于教宗倒地的样子过度哀痛,才会拜倒在地。
  如果不是象牙君事后描述给我听,我根本不知道我在美术馆里是什么样子的。我的心思,全都跑到另一个世界去了,有一扇,或者有好几扇我从未察觉的门,被LSD轻轻推开了。
  “你跪拜下去的时候,到底看见了什么?”事后,象牙君问我。
  “我进了宇宙,我看到了造物者。”我说。
  我真恨我会说出这种话来,我以前每次看电影,要是看到主角说出这种话来,我都很不耐烦:“不能有创意一点吗?可不可以不要老是来这一套?”
  象牙君低眉敛目问道:
  “你见到的造物者,是什么样子的?”
我只记得他有个宝座,但我不记得他的样子,我连他长得像西方人还是东方人,或者那个宝座上有没有人,都说不上来。”
  “那你怎么知道他是造物者?”
  “喂,他把我一吸就吸过亿万银河、吸进宇宙深处,然后,又只让我抬头瞄他一秒钟, 就把我退货一样地退回地面上来,他派头这么大,神通这么大,连他用的橡皮筋弹性都特别大,应该是造物者了吧,总不会是个妖怪在冒充吧?”
  “所以,你相信有神啦?”象牙君不怀好意地笑着。
  我摇头:“我只是不会再理直气壮地说没有神这种话了。”
  “你感激我在你的可乐里下药吗?”他问。
  我跳起来掐住他脖子:“下次要拿我做试验,先跟我说一声!不要不声不响就给我下药!谁知道你下一次下什么药,万一害我在美术馆里脱裤子拉屎怎么办!”

3 条评论:

Vane 说...

咁啱啊..我都睇紧哩本书,之前仲睇咗鲁豫有约,讲咗好多关于佢比较隐私嘅嘢..身世显赫,又有墨水,可惜就係XX..终于上得返blogger了..T.T

匿名 说...

其實買書睇會比較好吧~
用電腦看書其實很傷眼喔~

匿名 说...

你本老鱼系我度窝吖姑...